嗱,經過文憑浩劫洗禮既筆者,會先為三個詞語下一個人所皆知,少少白癡既定義:
無故缺席:官方性地夾好時間,但不加以通知就選擇唔出席。某程度上而言,非常唔尊重場合:「起碼都通知聲先啦」。
爽約:臨赴約前先取消,或者唔通知聲就失約。同缺席一樣,同樣令人唔方便,因為要對方臨時搵野做,都幾煩。
遲到,唔使講都明啦掛,人人都試過,就係冇準時赴約囉。
講都嘥氣既,因為只要唔係文盲都識啦?事先聲名:筆者唔係想呃稿費,因為寫網誌根本冇錢可賺⋯⋯咁即係點?
其實筆者今日想問既係,當社會不斷催逼住人準時既時候,你有冇發現,只要身邊有人遲到五分鐘,已經會被人無限上綱到同「無心裝載」同義;又或者原本約定一星期後既野,三四日前通知去唔到,已經算係「臨時爽約」;即使你有事先通知,但都一樣被人標籤成「無故缺席」⋯⋯ 當呢啲野慢慢變得合理化既時候,究竟係因為現代人對時間過於執著、係外在因素太多、抑或又係「社會既錯」?
又關智能手機事?!
有人會覺得,智能手機普及,令遲到變得愈來愈合理化,一個電話,就可以大條道理叫人等你半個鐘,連講 Sorry 咁落自己面既野都可以慳返。甚至電話都唔打啦,一個 WhatsApp 就可以臨時唔蒲頭。似乎智能手機真係鼓吹人爽約⋯⋯
同一件事,用另一個角度去睇,智能手機可以提供用時間上既彈性。如果你趕唔切出門口,但因為冇電話,就要令對方白白擔心,甚至要對方等上成個鐘⋯⋯ 只要你打個電話比對方,人地就可以唔需要擔心你,仲可以 Hi 埋個 Tea 先再會面⋯⋯ 咁係壞事抑或好事?
或者,事實在乎觀點與角度,孰對孰錯,難解難分。
問題癥結,在於執著?
「爽約」定義係咩?「遲到」幾多分鐘先算過份?或者種種情況,都在乎於每個人對時間既觸覺與執著:你執著於絕對準時,就唔希望有人遲到。
用筆者打個比方,筆者唔多介意同朋友約會既時候,對方遲三四個字;也不介意朋友約會前一日臨時取消。始終筆者身處香港社會,每個人都想用盡自己既時間,結果遲到也不自知,也無可厚非,所以筆者都偏向愈來愈隨和,但同時亦會令部分朋友反感。
筆者也相信,你若要執著於要求別人準時,自己亦請準時,否則只會招人話柄。
講起呢個題目,或多或少同筆者一個友人有關。時間觀念各人不同,朋友相處之道,若果沒有互相遷就,互相坦誠,只有互相指責的話,口裏稱兄道弟也統統枉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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